宋喆判了六年,此处应有掌声!这种罪行在餐饮业并不少见!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王宝强前经纪人跟餐饮人有什么关系?

还真有关系。宋喆犯的职务侵占罪,不少餐饮人也犯过,犯罪金额大大小小的都有。为什么会这样?

今天,小编收到一条大快人心的消息:

宋喆,就是演员王宝强的前经纪人,也是跟王宝强前妻马蓉疑似关系暧昧的人,一审被判刑6年!

不少网友跟小编一样,纷纷表示“罪有应得!”“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王宝强的律师张起淮也在微博晒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王宝强和律师对着镜头面带微笑、亲切握手~

但是,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头顶的3个字,偌,自己看——


好了,瓜吃完了,我们也该说正事了。

宋喆获刑6年,是犯的什么罪?

职务侵占罪。

判决书上说:2014年到2016年,宋喆利用担任王宝强工作室总经理及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另一被告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等手段,侵吞王宝强影视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数额高达232.5万余元。

这种罪行,在餐饮业可并不少见。



就在今年8月,武汉一家餐饮公司的经理黄某被抓获归案,并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批准逮捕。此前,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7万余元,随后借回家休息的名义离开了公司并关机失联,公安机关就此对他展开了长达半年的网上追逃。

今年6月,南京铁路公安经过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破获一起餐饮店内部员工联手勾结、私自截留营业款300余万元的集体职务侵占案,抓获涉案成员8人。

同样在今年6月,南通市某知名快餐连锁企业的一名女出纳员,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这位出纳员在5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账户资金1000多万元。

……

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用度娘随便一搜,就弹出了超过30万条结果。



就像一位有着20年从业经历的餐饮人对红餐(ID:hongcan18)说的那样:

冰山一角。

其实,对于职务侵占罪,《刑法》是有明确规定的(果然挣大钱的办法都写在了《刑法》里):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

侵占不足5000元怎么办?职务侵占不足5000元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提起民事诉讼,进入诉讼程序。

职务侵占罪怎么处罚?  

在量刑标准上,《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的。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为什么还有人前赴后继?

根据红餐(ID:hongcan18)的了解,主要原因之一是,很多餐饮人都是法盲,不光是普通员工,连餐饮老板也是 (点此阅读)。

比如,有的餐饮老板发现员工贪污了采购款,居然只是简单地开除了事,再进一步顶多也就是用涉事员工的工资抵扣赃款、勒令赔偿,而完全没有想到要去报案、诉诸法律,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再一个主要原因是,餐饮企业的监管制度存在问题。像上文说的那位5年时间贪了1000多万的女出纳,她就是发现总公司对资金申领的审核比较宽松,便开始以各种名目向公司申领大笔资金。此外,她还将公司的账户绑定到银行卡,肆无忌惮地从公司银行卡转账到个人银行卡上。

令人震惊的是,这家全国知名的餐饮连锁企业在这5年里,竟然从未发现公司账户已经亏空了上千万元。



还有一个不能算原因的原因。

有的人说了:员工就那么点死工资,不顺手捞点好处,能卖力给餐厅干吗?

也有的人说:餐饮老板想过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吗?如果没想过,那对不起,先不要跟我谈怎么预防贪污腐败。

还有的人说:要员工守法可以,餐饮老板也要守法,要按《劳动合同法》来招聘和解聘员工。

实事求是地说,这些观点都有道理,餐饮业现在也确确实实普遍存在这些不足。但是(又要“但是”了)——

公司“不仁”,员工就只好“不义”吗?



我们并不认为空泛地呼吁行业加强普法教育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我们始终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 。

什么是“是非”?

遵纪守法是“是”,贪赃枉法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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