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引起了周到君的注意:
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一直被消费者视为食品安全的象征。根据国家总局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及QS标志。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10月1日前换取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SC”),旧版QS标志将彻底取消。
QS标志是什么?
SC标志又是什么?
武汉要求换了,那上海呢?
这两个标志,长这样↓
是不是有点眼熟?
周到君从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了解到,在3年过渡期内,上海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目前已经基本上都更新为SC标志了,QS标志差不多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
换标志设定了3年过度期
QS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该《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
S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第五条是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及“QS”标志:
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
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完为止。
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办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也就是说,当时设定了3年的过渡期。
SC和QS有什么不同?
从QS到SC,做了这些调整:
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
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调整现场核查内容;
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